安庆市教育局借读政策是规范区域内学生流动、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旨在满足部分学生因家庭搬迁、务工等原因无法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实际需求,同时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安徽省相关教育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体现了“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

政策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安庆市教育局借读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父母一方或双方因工作调动、务工等原因长期在安庆市非户籍所在地居住,且需随子女就近入学的;
- 家庭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确需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的;
- 其他特殊情况(如监护人因身体原因无法陪同子女回原籍就读等),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
政策遵循“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借读;若公办学位不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严禁学校以借读名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违规费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
学生申请借读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
| 申请条件 | 所需材料 |
|---|---|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安庆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 | 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 监护人在安庆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及房产部门备案证明等); |
| 学生符合当年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或升学条件; | 监护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等); |
| 原籍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适用于跨省、市借读)。 | 学生学籍证明(原学校出具或通过学籍系统打印); 近期免冠证件照及《安庆市中小学生借读申请表》(到教育局领取或官网下载)。 |
办理流程与时间安排
借读申请实行“全年受理、集中审核”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 提交申请:监护人于每年6月1日-3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局通知为准),向居住地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 材料审核:教育部门在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初审,重点核实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的真实性,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 统筹安排: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于7月31日前确定借读学校,并通过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监护人。
- 入学报到:监护人需在8月15日前带学生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借读资格。
注意事项与政策动态
- 学籍管理: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籍学校,借读期间由接收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毕业时原则上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或办理毕业手续。
- 学位预警:若某区域借读申请人数超过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教育局将按照“稳定居住优先、积分排序”等方式统筹安排,建议监护人提前关注学校招生公告。
- 政策咨询:家长可通过安庆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anqing.gov.cn)、服务热线(0556-12345)或现场咨询(地址: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352号)了解最新政策。
相关问答(FAQs)
Q1:借读政策是否适用于高中阶段学生?
A:目前安庆市教育局借读政策主要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高中阶段借读需根据《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经转学手续办理,且需符合转入学校的招生条件和学籍管理规定,一般不单独设立“借读”类别。
Q2:如果租住的房子未办理备案,能否作为居住证明?
A:不可以,根据政策要求,居住证明需为正式备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未备案的租房合同无法作为有效材料,建议监护人提前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或提供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政府保障性住房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