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会计继续教育政策是规范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无锡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江苏省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持续优化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旨在推动会计人员知识更新与能力升级,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核心内容
无锡市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由市财政局统筹指导,各区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政策覆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职及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侧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通用知识,专业科目聚焦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内部控制等专业技能,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包括网络培训、面授课程、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其中网络学习为主要途径,学员可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或指定合作平台完成学习。
学时与考核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计量标准明确:参加网络课程1学时计1学分,参加面授培训1学时计1学分,发表会计类论文可计5-15学分,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可计10-30学分,学员需在当年度内完成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提交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继续教育或未达学分要求的,将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及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记录。
政策特色与实施保障
无锡市在政策实施中突出“实用性与前瞻性”结合:针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求,增设“跨境税务管理”“智能财务应用”等前沿课程;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学习便利,支持线下补学及个性化辅导,建立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机制,通过抽查学员学习记录、反馈培训课程质量等方式,确保教育实效,政策明确用人单位需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与经费,鼓励将继续教育结果与岗位聘用、晋升考核挂钩。
相关问答FAQs
Q1:无锡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有何规定?是否可以跨年度补学?
A:会计人员需在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90学分学习,当年未完成的学分,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学,但补学学分仅计入上一年度记录,不影响本年度要求。
Q2:非无锡户籍但在无锡工作的会计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当地继续教育?
A:是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只要会计人员在无锡市用人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或持有无锡市户籍(或居住证),均需按规定参加无锡市会计继续教育,并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