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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招生政策有何新变化?

青岛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始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致力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年来,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涵盖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及特殊教育等多个领域,为市民提供了清晰、规范的入学指引。

青岛市教育局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具体措施包括:

  1. 学区划分:各区市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布局、适龄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2. 入学条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满足“居住证、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条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通过市级平台统一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杜绝掐尖招生。

高中阶段招生政策

高中阶段招生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的结合。

  1. 普通高中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录取依据,逐步扩大自主招生试点范围,鼓励学校特色发展。
  2. 指标生政策:优质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教育资源均衡。
  3. 中职学校招生:推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部分专业实行“注册入学”。

特殊群体保障政策

  1. 随迁子女:简化入学流程,保障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
  2. 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教育模式,确保“一人一案”精准安置。
  3. 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给予优先安排,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教育局建立“市、区、校”三级监督体系,开通举报电话和监督平台,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青岛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材料清单
| 材料类型 | 必需材料清单 | 备注 |
|----------------|---------------------------------------------|--------------------------|
| 户籍类 |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房产类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明 | 人户一致优先 |
| 随迁子女类 | 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 需满规定年限 |
| 其他 | 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新生) | 按学校要求提供 |


FAQs

Q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青岛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1: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居住证(在申报地居住满1年);②父母一方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③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可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交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Q2:青岛高中招生中的“指标生”政策如何分配?
A2:“指标生”是将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主要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等因素,某重点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生名额为10人,则该校中考成绩排名前10且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享受指标生待遇,录取分数线通常低于统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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