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民办教育领域迎来了一系列政策调整,旨在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这些政策涵盖分类管理、收费管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明确分类管理,规范办学方向
河北省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用地政策,并可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营利性民办学校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办学自主权、资产处置等方面拥有更多灵活性,政策要求民办学校明确办学属性,完成分类登记,确保教育资源主要用于办学活动,严禁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合作或变相举办学科类培训,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家长权益
针对民办教育收费问题,河北省出台新规,要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收费标准应体现公益属性;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需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政策明确,民办学校不得跨学年、跨学期收费,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违规费用,建立学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教育质量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河北省建立了“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合规办学名单及违规处理结果,政策要求民办学校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建工作,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在教学质量方面,民办学校需与公办学校同步参与教育教学评估,教师资质、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均需符合国家规定,加强民办学校财务审计,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进行常态化监督,防范办学风险。
支持优质发展,鼓励特色办学
河北省在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加大对优质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对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补贴、师资培训、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民办学校围绕“五育并举”要求,开发特色课程,开展创新实践,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政策还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对接产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民办教育政策要点对比表
| 政策领域 | 实施目标 | |
|---|---|---|
| 分类管理 | 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实行差别化扶持 | 规范办学属性,优化资源配置 |
| 收费管理 | 非营利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营利性实行市场调节价,严禁违规收费 | 减轻家庭负担,保障教育公平 |
| 监督管理 |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加强党建、教学、财务监管 | 提升办学质量,防范办学风险 |
| 支持发展 | 鼓励特色办学,支持产教融合,对优质校给予政策倾斜 | 促进多样化发展,服务地方需求 |
相关问答FAQs
Q1:民办学校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后,是否可以变更?
A1:根据政策,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财产处置,确保平稳过渡,变更后,办学优惠政策、收费标准等将按新类别执行。
Q2:民办学校违规收费将面临哪些处罚?
A2:对违规收费的民办学校,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罚款,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