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教育对培训班政策近年来围绕“规范管理、减轻负担、提质增效”的核心目标,逐步构建起覆盖准入、运营、监管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旨在推动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政策内容既体现了国家“双减”精神的落地,也结合了威海本地教育实际,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治理框架。

从政策定位来看,威海市明确要求校外培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得超前超标培训,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而是聚焦非学科类培训,如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等,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支持,这一导向直接决定了政策对培训班的分类管理原则,即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非学科类培训规范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
在准入门槛方面,威海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民政、人社等部门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审批过程中,对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师资力量、资金保障、安全管理、课程设置等提出明确要求,例如教学场所面积需与办学规模匹配,消防、环保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授课教师应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机构名称中不得含有“教育”“学校”等易产生歧义的字样,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审批许可范围。 与时间管理,政策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要求培训机构使用与其培训项目相匹配的教材,且教材须经备案审核,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已全面禁止),非学科类培训每日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政策强调培训内容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开设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如低俗、暴力、宗教迷信等课程。
收费与资金监管是政策重点关注的领域,威海市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培训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提前收取培训费用,针对预收费资金,推行“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模式,培训机构须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将预收费全额纳入托管账户,同时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保证金,有效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教育部门联合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测,确保资金安全。
师资队伍管理方面,政策明确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培训机构应公示授课教师姓名、照片、从业资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培训机构聘请行业专家、非遗传承人、高水平运动员等专业人才担任教师,提升培训质量,但需对其专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教育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教师黑名单制度,对有偿补课、师德失范等行为的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禁止其参与校外培训。

在监管与执法层面,威海市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教育局官网等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政策还强调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要求线上培训机构落实信息内容审核、网络安全防护等主体责任,不得上传、传播有害信息。
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威海市还建立了信用评价体系,对培训机构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将合规经营、质量优良的机构纳入白名单向社会推荐,对违法违规机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公益培训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从源头上减少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相关问答FAQs
问:威海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师资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威海市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授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如体育类教练需提供教练员资格证或运动员等级证书,艺术类教师需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科技类教师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机构须公示教师真实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资质编号等),并接受教育部门备案核查,对存在虚假宣传、无证上岗等行为的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问:如果遇到培训机构违规收费或退费困难,应该怎么维权?
答: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公示的退费办法执行;二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可通过教育局官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交培训合同、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三是若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威海市已建立预收费资金托管机制,若培训机构存在违规收费或资金风险,教育部门将及时介入,协调退还相关费用,提醒家长选择已纳入白名单的合规机构,并签订正规合同,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额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