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企业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变化,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及员工健康安全,根据政府部门最新防疫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地区疫情最新数据通报
根据国家卫健委及本地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本地区新冠疫情相关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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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确诊病例:本地区当日新增确诊病例187例,其中本土病例165例,境外输入病例2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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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43例,其中本土232例,境外输入1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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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确诊病例:自疫情发生以来,本地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8,742例,其中本土病例55,893例,境外输入病例2,84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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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确诊病例:目前本地区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287例,其中轻型1,056例,普通型201例,重型26例,危重型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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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出院情况: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89例,累计治愈出院56,32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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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累计死亡病例1,13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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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接触者追踪:当日新增密切接触者1,87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3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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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情况:本地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287.5万剂次,其中第一剂次接种率92.3%,全程接种率88.7%,加强免疫接种率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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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情况:当日完成核酸检测采样128.7万人次,检测结果阳性率为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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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风险等级:本地区现有高风险区3个,中风险区15个,低风险区全覆盖。
重点区域疫情数据分析
以本地区某重点区域为例,2023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疫情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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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增病例趋势:
- 10月1日:新增12例
- 10月15日:新增28例
- 11月1日:新增45例
- 11月15日:新增63例 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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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布:
- 0-18岁:占比12.3%
- 19-40岁:占比38.7%
- 41-60岁:占比32.5%
- 61岁以上:占比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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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分布:
- 企业职工:42.3%
- 学生:18.7%
- 自由职业者:15.2%
- 退休人员:12.8%
- 其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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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链分析:
- 家庭聚集性传播:占比38.2%
- 工作场所传播:占比27.5%
- 公共场所传播:占比19.3%
- 其他不明来源:占比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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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基因测序结果:
- Omicron BA.5.2变异株:占比62.3%
- Omicron XBB.1.5变异株:占比28.7%
- 其他变异株:占比9.0%
企业防疫措施调整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现对防疫措施做出以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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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管理:
- 继续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各部门上班时间间隔30分钟
- 会议室使用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 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区域每2小时消毒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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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健康监测:
- 全体员工每日上班前需通过企业APP填报体温及健康状况
-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员工应立即报告并居家观察
- 每周组织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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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
- 暂停所有非必要出差,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
- 从外地返回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员工需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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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管理:
- 所有访客需提前预约并登记详细信息
- 访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访客活动区域限定在一楼接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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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预案:
- 设立临时隔离室,配备必要防疫物资
-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建立与属地疾控中心的快速联络机制
员工个人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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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防护:
-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 勤洗手,使用免洗消毒液频率不低于每小时1次
- 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面对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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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
- 未完成全程接种员工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接种
- 符合条件员工应及时接种加强针
- 企业将组织专场疫苗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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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要求:
- 建议步行、骑行或自驾上班
-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
- 避免高峰期乘坐拥挤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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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管理:
- 食堂实行分时段就餐,每批次不超过50人
- 鼓励自带餐食或外卖单独用餐
- 就餐时不交谈,用餐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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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告:
- 本人或同住家人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
- 不得隐瞒行程和接触史
- 配合企业及疾控部门的流调工作
防疫物资保障
企业已做好充分防疫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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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储备:一次性医用口罩50,000只,KN95口罩10,000只,可满足全体员工3个月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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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用品:84消毒液500升,75%酒精200升,免洗洗手液30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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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装备:防护服200套,护目镜150副,手套5,000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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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额温枪30把,抗原检测试剂盒1,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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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备:常用感冒药、退烧药等应急药品充足。
心理疏导服务
疫情期间,企业将提供以下心理健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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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热线: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专线,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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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讲座:每月组织2次心理健康线上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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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活动:定期开展线上瑜伽、冥想等减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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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关怀:对隔离员工、患病员工及家属提供特别关怀。
监督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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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疫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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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疫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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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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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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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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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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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可通过企业内网查询最新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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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联系行政部防疫专员咨询。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全体员工理解、支持并配合企业各项防疫措施,共同维护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XX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