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教育官网入学政策是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在于保障教育公平、规范入学流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旨在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子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政策内容涵盖入学条件、报名方式、录取原则、特殊群体保障等多个方面,具体会根据年度教育发展实际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家长和学生需以新都区教育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正式文件为准。

入学基本条件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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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 年龄要求:小学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具体日期以当年政策为准),初中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 户籍与房产:优先保障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群体,户籍在新都区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一致(或符合“人户分离”统筹安排条件),可安排到就近入学;随迁子女需满足“居住证+社保+稳定住所”等条件(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特殊情况:如政策性优待对象(军人、公安英模、高层次人才等子女)、残疾儿童等,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优先入学或合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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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 招生对象:主要为新都区初中应届毕业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也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 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录取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入学+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部分热门专业可能有 additional 要求。
报名流程与时间安排
入学报名统一通过“新都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官网入口)进行,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如下(以2025年为例,2025年请以官网通知为准):
| 阶段 | 时间 | 主要事项 |
|---|---|---|
| 信息发布 | 5月中上旬 | 官网公布当年入学政策、招生计划、报名指南等,召开政策解读会。 |
| 网上报名 | 5月中下旬 | 家长登录平台填写学生信息、户籍房产、志愿选择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 |
| 材料审核 | 6月上旬 | 学校及教育局线上审核材料,对存疑信息要求家长补充证明。 |
| 结果公示 | 6月中下旬 | 公示公办学校学位分配结果、民办学校录取名单,家长可查询并确认。 |
| 现场确认 | 6月底-7月初 | 家长携带原件到指定学校进行资格复核,签订入学承诺书。 |
| 新生入学 | 8月底-9月初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分班。 |
注意事项: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体系;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随机录取,禁止掐尖招生。

特殊群体保障政策
- 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执行“两稳定、两连续”(父母在新都区有稳定住所、稳定职业,且连续居住和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入学机会。
-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轻度残疾儿童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送教上门,确保“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
-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在分班、编班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教育资源配置与学区划分
新都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学位供给等因素,动态调整学区划分方案,确保每个学区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家长可通过官网查询《新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图》,了解对应学校范围,若出现学位紧张情况,教育局将按照“户籍优先、入户时长优先、购房优先”等原则进行统筹调剂,同时通过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缓解入学压力。
政策监督与咨询渠道
为确保入学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新都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28-XXXXXXX)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官网、“新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报名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家长和学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 官网入口:新都区教育局官网(http://jyj.xindu.gov.cn)
- 咨询电话:028-XXXXXXX(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 现场咨询点: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各学区教育组。
相关问答FAQs
Q1: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材料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A:随迁子女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在新都区办理有效《四川省居住证》(截至当年报名日期,已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②父母一方在新都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截至当年报名日期,已连续满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③子女具有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证明,若仍不符合条件,需回户籍地入学。
Q2:民办学校报名后未被录取,还能回到公办学校就读吗?
A:可以,按照“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纳入公办学校学位统筹安排范围,教育局将根据其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结合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确保“应入尽入”,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公办学校学位确认手续,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