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作为教育行政体系中的核心职能部门,承担着统筹全省教育法治建设、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职责,其工作以“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为主线,覆盖政策制定、法规解读、执法监督、权益保障等多个维度,为广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职能定位与核心使命
政策法规处是教育厅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的“参谋部”和“执行者”,其主要职能包括:
- 政策研究与制定: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和广东教育发展需求,开展专题调研,起草教育领域重大政策文件,如《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法规体系建设:统筹地方教育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的修订完善,构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规框架。
- 依法行政与监督: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开展教育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确保“双减”、招生考试、校园安全等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处理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 普法宣传与权益保障:制定全省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法治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学校完善章程建设,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重点工作与成效
近年来,政策法规处聚焦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通过制定《广东省教育厅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动“一网通办”全覆盖,2025年以来,省级教育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60%,惠及全省高校、中小学及民办教育机构。
(二)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
牵头修订《广东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全省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35%。
(三)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通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和收费管理;建立民办教育黑白名单制度,对违规办学机构实施动态监管,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完善教育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教育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解机制,在21个地级市设立教育纠纷调解委员会,2025年累计调解教育纠纷案件1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5%,有效维护教育和谐稳定。
未来发展方向
面向“十四五”,政策法规处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 完善教育法规体系: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目标,推动《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广东省高等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立法进程。
- 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程,到2025年实现全省中小学、高校依法治校达标率100%。
- 强化数字法治建设:开发“广东教育法治云平台”,整合政策查询、法律咨询、在线调解等功能,提升教育治理智能化水平。
FAQs
问:政策法规处如何处理学校与家长的纠纷?
答:政策法规处指导各地建立教育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校调解—区调解—市调解”三级联动机制,对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收费争议等问题进行专业调解,开通“教育维权热线”,提供法律咨询和投诉渠道,确保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问:民办学校办学中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答:政策法规处定期开展民办学校校长和管理层法治培训,重点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建立民办学校“法律体检”制度,通过合规审查、风险预警等方式,帮助学校规避招生、财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推动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