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梅苑双语学校-诗词好句网

扬州梅苑双语学校-诗词好句网

快手卖粉的网站,快手粉业务
2024-05-05

现代汉语名词复数的表达方式与标记一、引言 吕叔湘、朱德熙(2005)提出,“汉语里的名词,假如前面不加数词,是可以指一个也可以指多个的”。这句话启示我们,名词数的表达是有条件的。例如: (1)a.现在只剩一个人了。[1] b.帮助人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 c.人有时真不如狗。 a中“人”的数是一,数量短语“一个”对此进行了限定。b中至少有两个人,因为“们”表示不计量多数。c在不明确的语境下,难以判断有多少人。 每一种语言都有数的概念,最常见的是单数和复数的区别。但在不同语言中,数的表达方式相距甚远。如英语名词复数一般通过词尾加“-(e)s”来表示,汉语则不能通过词形变化来表示数。张斌、胡裕树(1989)认为,汉语主要采用词汇手段(名词前加数词和量词)和语法手段(名词后加“们”)表示名词的复数。李艳惠、石毓智(2000)指出,现代汉语常用量词来表示名词数量,但在表达复数义时,标记“们”的作用也很突出。吴长安(2006)基于对语言事实的全面考察,得出“汉语的数范畴横跨词法、句法和语用三大领域”的结论。 根据我们的观察,现代汉语在语法、词汇和语用三个层面上有多种手段实现名词复数义的表达,但每种手段的具体表现形式又可细分为多种,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总结。

不过因为汉语缺少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所以不是所有的复数表示方式都可以成为复数标记。目前学界普遍认为“们”是汉语名词的复数标记,还有学者提出数量结构也可以视作复数标记,我们将对此展开讨论。 吴长安(2006)提出,汉语的单数与复数有绝对和相对之分。如“大家、人民、夫妻”等集合名词表示绝对复数,这些词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我们考察的对象是表示相对复数的名词,即指人名词和事物名词。 二、表示名词复数的语法手段 通过构形方式,使名词具有复数义,这属于语法层面的操作。我们发现,汉语名词可以通过添加构形后缀“们”或重叠表示复数义。 (一)名词后加“们” (2)a.作家们容易不自觉地因袭这种格调。 b.她让你和你的朋友们站成一行。 c.青蛙们嫌木头不会说话。 d.原子们如此大方、如此协调地聚集在一起,构成地球上的生物。 指人名词前加“们”,可以表示模糊复数,如a中的“作家们”、b中的“朋友们”。如果没有“们”,那名词的复数义就不明确了。如将b中的“们”去掉,就不知道是一个还是多个朋友了。同时,“们”还可以跟在指物名词后面表示复数,但这往往带有拟人的意味,如“青蛙们”“原子们”。 我们还注意到,下面加“们”的复数义表达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3)a.让活雷锋们捡到后辗转交还失主。(BCC语料库) b.这两年莫言们呼风唤雨,兴起了一阵阵新潮。 a中的“雷锋”在现实中只有一个,怎么能加“们”表示复数呢?b中的“莫言”也是如此。对此我们认为,这种表达方式强调的是以名词所指为代表的一个群体。如“雷锋们”指热情善良、乐于助人的一群人,“莫言们”指在文学上有相当造诣、在文坛中小有名气的作家群体。这里的“们”不是复数标记,而是集合标记。(杨炎华,2015)但很明显,集合意义本身就包含着复数意义,所以构形后缀“们”仍然起到了表达复数义的作用。 (二)名词重叠 学界对名词的重叠有着不同的看法。黄伯荣、廖序东(2007)认为,名词不能用重叠式表示某种共同的语法意义。亲属称谓以及其他少数词,如“妈妈、哥哥”和“星星”等,这些是构词的语素重叠,不算构形的形态变化。但王建英、高宁(2010)通过统计发现,汉语里的名词重叠并非罕见,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也比较集中。 我们认为,虽然汉语中名词重叠表达复数义的用例较少,但不能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如例(4): (4)a.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 b.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 c.要求村村建小学。 d.今天全世界处处存在的非人类动物实验。

名词重叠后具有泛指的意味,如“人人”指一定范围内所有的人,也就是表示总数,“家家、村村、处处”等同理。因此我们认为重叠是表示名词复数的一种方式。郭华(2013)也提出,名词有时通过词的重叠(词法手段)来达到复数表达。 三、表示名词复数的词汇手段 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通过组合词语来表达说话人的思想是语言功能实现的基本形式。不同词语搭配可以传递不同的语义。名词前的一些修饰成分可以表达名词的复数义,比如表约数的形容词“多、所有、全体、三三两两、密密麻麻”等。本文不再对此展开讨论。我们知道,现代汉语常用数量结构表示名词的数,但其中的情况也值得注意。 (一)数量结构加名词 (5)a.当初组成墨家的人是一群武士。 b.他管十个部门的部长。 c.一年要消耗几百只钻头。 d.摩托罗拉手机两部。 f.午饭吃了两份。 a例表明,“一+量词”结构放在名词前可以表示复数义,但量词得是表集合的,如“群、拨、干”等。b、c例则反映出,数量结构既可以表示定数,也可以表示约数。d中数量结构做谓语,f中做宾语,虽然位置与语法地位和前三例不同,但名词复数义还是通过数量结构来表达的。 (二)数词加名词 数词一般不直接跟名词组合,但我们在考察名词复数的表达方式时,却发现不少与例(6)相似的句子: (6)a.两人或三人一组一起合作。

b.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十一省市局长座谈会。 c.辽河东西两岸,秦以前就是中国的土地。 d.《胡锦涛结束访问拉美三国》 这些句子表明,数词与名词的直接组合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非‘一’数+名词”也是名词复数表达的一种格式。当然我们得承认,“数量名”结构是现代汉语名词数表达的主流。但应注意,“数名”不是“数量名”省略了“量”得来的。事实上,在上古汉语中,“数名”结构才是主流。(孙银新,1996) 四、表示名词复数的语用手段 语言的生成与理解不仅受语法、语义方面的制约,还会有来自上下文、背景知识等的影响。我们将语用层面的名词复数表达方式分成语内暗示与语外暗示两类进行讨论。 (一)语内暗示 有些句子中的名词本身并无数量义,前后也无明显的表数修饰成分,但我们依然可以知道这些名词所表示的是复数义。如下所示: (7)a.军人和他们的家庭的酸甜苦辣始终与外面世界的斗转星移密不可分。 b.作为委员,我们必须对得起“委员”这个称号。(广搜网) c.咱们工人有力量。 d.两个网站内容相似,但域名不一样。(百度知道) a中“军人”并无数量修饰成分,但我们知道这个词所表达的数一定大于“一”,因为后面有“他们”这个大于“一”的复指成分。

b中“委员”与“我们”也是同理。c例中“工人”前的“咱们”表明“工人”是复数。a、b、c这三例都属于复指暗示。d例中“域名”前后都没有直接表数的成分,但“两个网站”暗示了“域名”的数是“二”。实际上“域名”前省略了“它们”,这就是隐藏了复指成分的暗示。 除了复指暗示,句中的语法成分也可以起到暗示复数的作用。如下例: (8)a.小金牙儿他徒弟都死了。 b.我们一直站到香蕉全被清出场外。 c.零部件散落一地。 d.洋泾浜一带成了外国商人聚集的地方。 a中的状语“都”暗示徒弟不止一个,b中的状语“全”也表明香蕉的数大于“一”。这两例说明名词后有“都、全、一齐、互相”等状语成分时,往往表达复数义。c、d中的谓语动词“散落”和“聚集”暗示动作主体不止一个,即做主语的名词表示复数。 复指暗示和句法成分暗示都属于直接暗示,还有一种代词重叠替代名词以表达复数义的暗示方式,如例(9)所示: (9)a.去年、今年从县外经委、建委下派的干部,个个生龙活虎。 b.她炼出来的石头,肯定块块都是合格产品。 a例中用“个个”替代上文中的“干部”,表明“干部”不止一个。b例中“石头”没有数量标记,但我们知道它的数肯定大于“一”,因为下文中的“块块”表达了复数义。

(二)语外暗示 在一些句子中,名词的数必须结合逻辑事理、语外背景知识等才能弄清楚。请看下例: (10)a.小陶见来不及穿车厢,便从车窗跳出去。 b.宋美龄连忙换了件便服,打开门一看,竟是刘纪文。 c.老师没办法,学校没办法,就该绝望了吗?(百度贴吧) a中的车窗根据常理推断,数量只会是“一”。b中的“门”也是如此。而c仅考虑句子本身很难判断是一个还是多个“老师”“学校”。倘若知道了言语背景,即该校多次发生盗窃事件,学生们向老师和学校报告,但于事无补,就可以推断出“老师”的数大于“一”,而“学校”的数等于“一”。 以上我们对现代汉语中名词复数的表达方式进行了详细介绍与总结。我们发现,表达名词复数义的手段不少,但在语法意义、固定形式、普及性程度等方面有较大差别,这表明有些表现方式已经成为复数标记,有些则只能起到表明名词数量非“一”的指示作用,即复数指示。下面我们对此展开详细讨论。 五、名词的复数标记与复数指示 学术界对汉语是否存在数范畴莫衷一是。之所以有如此长久的争论,恐怕与汉语缺少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有着莫大关系。但正如彭晓辉(2013)所说,如果以狭义的词形变化为标志来作为判断数范畴的条件,那么汉语就不存在数范畴;如果把语法意义的对立作为判断数范畴的条件,那么汉语存在数范畴,但其表现形式与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有较大的差别。

事实上,从语言表现来看,单复数是从语法意义角度区分出的概念,如表示相对复数的名词本身并不在意数的多少。所以我们认为,汉语中存在一类表数的范畴,只是其表达方式与印欧语言不尽相同。 语言中的标记现象(markedness)指一个范畴内部存在的某种不对称现象。沈家煊(1999)认为,大体上凡是有“数”范畴的语言,复数是有标记项,单数是无标记项。这一结论对有形态变化的语言来说是适用的,但对于汉语这种既有量词系统又有复数标记,且缺少形态变化的语言来说,却很难完全成立。 沈家煊(1999)归纳了六条有标记项与无标记项的判断标准。彭晓辉、刘碧兰(2009)在此基础上根据汉语的实际,提出判定汉语方言复数标记的三条主要标准和两条辅助标准,具体内容大致如下: 主要标准包括: 第一,语法意义。是否能表示复数的语法意义是判断一个语法单位是否为复数标记的根本条件; 第二,结构功能。指待确定语法单位是否成为人称代词或名词复数的固定承载形式,并具有构形功能; 第三,普遍性程度。是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判断一个语法单位是否为复数标记的重要方面。 辅助标准则从意义虚实和句法功能泛化角度出发,认为意义越虚,句法泛化程度越高,复数标记越典型。

对照上述标准,很容易将构形后缀“们”判定为复数标记。但值得关注的是在普遍性标准上,“们”的表现差强人意。正如吕叔湘(1980)所说,“表示复数的‘们’主要特点是缺少普遍性”。但能否因此而否定“们”的复数标记地位呢?我们认为不可以。事实上,所有语言规则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即所谓的普遍性是相对的。我们承认“-(e)s”是英语名词的复数标记,但不是所有表达复数义的名词都得加“-(e)s”,如sheep,fish,people等。所以我们可以说“们”的普遍程度没有“-(e)s”高,是一个发育不完全的复数标记。(张欢2010) 除“们”外,现代汉语中还有名词复数标记吗?以上我们列出了七八种名词复数的表达方式,在语法层面上,除“们”外,名词重叠作为一种词法手段,适用范围非常狭窄,即普遍性极低,没有将其视作复数标记的必要。语用层面上的暗示手段不是语法单位,形式不固定,也不具备构形功能,在普遍性上也不满足成为复数标记的要求,因此不宜将其视作复数标记。 数量结构(包括数词)是一种语法单位,表个体数大于“一”的数量结构加在名词前可以表示复数,但这种表达方式往往是不固定的,如在表示很多人时,既可以说“一群人”,也可以说“一堆人”,这种不固定的表现方式出现的环境多样,且不具备构形功能。

而且它们的意义都非常明确,句法泛化程度极低,没有复数标记的典型特征。最关键的是,单个数量结构(包括数词)如“十万、两拨、五十个、一千只”等的普遍性程度低,个别结构甚至只能修饰固定的名词,因此语义层面的名词复数表达方式可以认为具备指示复数义的作用,但因其缺乏典型性,所以不能成为复数标记。 综上我们得出,现代汉语的名词复数标记只有“们”,其他表达名词复数义的方式都只是复数指示,即指明名词的数大于“一”。 六、结语 “数”的概念是每种语言都有的,一般分为单数和复数两种。现代汉语名词在语法层面上,有加构形后缀“们”和重叠两种表达复数义的方式。在词汇层面上,可通过数量结构(包括数词)、表约数形容词等表示复数。在语用层面上,语内暗示和语外暗示是实现名词复数义表达的重要手段。纵观这些表现方式,只有“们”发展成了名词的复数标记,其他表达手段缺少复数标记的典型特征,只能成为复数指示。 注释: [1]本文中未加标注的语料全部取自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现代汉语语料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