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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天津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核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以下从入学条件、招生流程、特殊群体保障及政策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入学对象与基本条件

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对象为2025年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小学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202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对象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居住地在天津市范围内。

非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同时符合“三证齐全”条件:①居住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天津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户籍证明: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或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户籍证明;**住房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租赁住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还需提供在天津市的合法就业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招生录取流程

天津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流程如下:

  1. 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5月至6月),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填写户籍、居住证、住房等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志愿填报:小学阶段可填报1-2所公办学校志愿或1所民办学校志愿;初中阶段实行“多校划片”与“单校划片”相结合,部分区县可填报多所公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填报需在公办学校之前,且仅可填报1所。
  3. 录取安排
    •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自动转入公办学校录取流程。
    • 公办学校:根据“人户合一”优先原则,按照户籍、房产、居住证等条件排序录取,具体排序规则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通常为:①户籍和房产均在片区内;②户籍在片区内、房产在片区外;③房产在片区内、户籍在片区外;④符合随迁子女政策的非户籍儿童。
  4. 结果公示:录取结果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及学校公告栏公示,家长可查询录取学校信息并按时到校报到。

特殊群体保障政策

  1. 随迁子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天津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入学政策,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2. 残疾儿童少年: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的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3. 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等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入学优待政策,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政策特点与实施要求

  1. 公平优先:通过“公民同招”“随机派位”等措施,杜绝掐尖招生,保障教育机会均等。
  2. 区县统筹:各区县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分布,制定具体的划片方案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3. 信息公开: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录取结果等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严肃纪律: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面试或变相考试,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

2025年政策调整要点

2025年,天津市进一步优化了义务教育入学政策:①扩大“多校划片”范围,在部分热点区域推行;②简化随迁子女材料审核流程,推行“线上+线下”联审机制;③明确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仅面向所在区县招生,不得跨区域掐尖招生。

相关问答FAQs

问:非天津市户籍随迁子女在天津入学,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答:若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向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提交居住证、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材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建议家长提前一年办理居住证并确保信息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问: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后,还能回到原片区公办学校吗?
答:可以,民办学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纳入公办学校录取范围,由区县教育局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和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原片区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将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确保应入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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