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

兰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旨在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政策涵盖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及特殊教育等多个层面,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教育改革方向,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兰州市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热点学校可能实行多校划片,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入学名额,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居住证等材料,具体要求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随迁子女,兰州市实行“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高中阶段招生政策
高中阶段招生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计划招生、择优录取”原则,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考生需参加中考,依据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录取,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可自主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需通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综合评定。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和“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兰州市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培养,部分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3+2”分段培养模式,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大专学历。
特殊教育招生政策
兰州市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实行“零拒绝”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轻度残疾学生可随班就读,由普通学校提供特殊教育支持;中重度残疾学生由特殊教育学校或送教上门服务。
招生时间安排与信息发布
招生工作一般在每年5月至8月进行,具体时间节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家长可通过“兰州市教育局官网”“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等平台查询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录取结果等信息,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也会通过公告栏、家长会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信息透明。
招生纪律与监督
兰州市教育局建立严格的招生监督机制,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掐尖招生或违规收取费用,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家长和学生可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监督招生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FAQs
问: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是否每年调整?
答:学区划分原则上保持稳定,但会根据城市发展、学校布局和生源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每年4月左右,各区县教育局会公布最新的学区划分方案,家长需关注官方信息。
问:非兰州户籍子女如何在兰州就读高中?
答:非兰州户籍子女需满足“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等条件,由家长向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教育部门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具体条件可参考当年招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