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教育新政策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升保教质量、推动普惠性资源扩容”为核心,围绕资源供给、队伍建设、保教改革、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旨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优良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资源供给方面,政策明确要求将学前教育纳入城乡公共服务统一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等方式,扩大普惠性资源覆盖面,2025-2025年,全省计划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万个,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85%以上,其中农村地区普惠性资源覆盖率力争突破90%,建立“省统筹、市县主责”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以上,普惠性民办园按公办园标准的50%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城市薄弱园改善办园条件。
队伍建设方面,政策强调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和待遇保障,要求到2025年,全省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持证上岗率100%,实施“幼师能力提升计划”,每年培训1.2万名骨干教师,并鼓励高校增设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定向培养规模,针对教师待遇问题,明确公办园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民办园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落实“五险一金”,保障教师职业吸引力。
保教改革方面,政策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小学化”倾向,要求幼儿园制定科学的一日活动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创设丰富的区角环境,培养幼儿观察、探究、合作能力,推动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协同育人,建立“家园共育”机制,通过家长课堂、亲子活动等形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鼓励幼儿园结合地方文化开发特色课程,如融入楚剧、皮影戏等本土元素,增强幼儿的文化认同感。
安全保障方面,政策细化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一园一警”和封闭式管理,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定期开展消防、防震、防溺水等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安全专题教育,加强对幼儿园食品、药品、玩具的监管,建立“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和活动环境达标。

为保障政策落地,湖北省建立了“省级督查、市级考核、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资源供给不足、普惠性覆盖率低的地区进行约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通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办园的格局。
相关问答FAQs
问:新政策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有哪些倾斜措施?
答:针对农村地区,政策实施“一村一园”工程,优先在人口集中的行政村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对农村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并选派城市骨干教师下乡支教,推进“幼教联盟”建设,城市优质幼儿园与农村园结对帮扶,共享教育资源,提升农村园保教质量。
问:如何防止幼儿园“小学化”教学?
答:政策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教育部门将定期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对违规幼儿园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园许可,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引导,通过社区讲座、幼儿园开放日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