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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学前教育惠民政策最新补贴标准及申请条件公布了吗?

四川省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始终以“普惠性、公益性”为核心发展方向,通过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地实施,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更多幼儿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这些政策覆盖财政投入、资源建设、保教质量、资助帮扶等多个维度,逐步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川省学前教育惠民政策

强化财政投入,降低家庭教育负担

财政投入是学前教育惠民政策的关键支撑,四川省持续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建立“政府主导、省市县联动”的投入机制,通过“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保障普惠性幼儿园运转,对公办幼儿园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标准补助,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生均补贴,确保园所基本教学需求,实施“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政策”,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经济困难幼儿,按当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给予全额或部分减免,2025年全省累计资助困难幼儿超过12万人次,减免金额达1.8亿元,部分市州还推出“普惠性民办园收费限价政策”,将保教费控制在同级公办园的1.5倍以内,切实降低家庭教育支出。

扩大普惠资源,保障“有园上”

为解决“入园难”问题,四川省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扶持转制”多渠道扩大资源供给,2025-2025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00余所,新增学位超过50万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从45%提升至58%,大力扶持民办园转型普惠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园的给予一次性改办补助,并优先提供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服务,截至2025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9.5%,其中农村地区普惠园覆盖率达92%,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至少1所公办园,每个行政村有1个幼教点”的目标,有效保障了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提升保教质量,推动“上好园”

普惠性不仅要“有园上”,更要“上好园”,四川省通过“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规范办园”三措并举提升保教质量,在师资方面,实施“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每年培养乡村幼儿教师2000余人,并将非在编教师纳入工资保障范围,实现公办园教师同工同酬,2025年全省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2%,较2025年提升3个百分点,在课程方面,推广“游戏化教学”模式,开发《四川省幼儿园活动课程指导》,严禁“小学化”倾向,注重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与综合素质,在规范管理方面,建立“年检+督导”机制,对幼儿园安全、卫生、保教质量进行常态化评估,近三年累计整改不规范办园行为300余起,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关注特殊群体,实现“全纳教育”

针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四川省实施“精准帮扶”政策,在贫困地区推行“一村一幼”计划,依托村小或教学点开设附属幼儿园,配备“辅导员+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学前教育,累计覆盖偏远山区幼儿20余万人,对残疾儿童,推行“随园保教”模式,在普通幼儿园设立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业特教教师,2025年全省残疾儿童入园率达85%,较全国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部分城市试点“延时服务”,为双职工家庭提供下午5点后的托管服务,解决家长接送难题。

政策实施成效与社会反响

经过多年推进,四川省学前教育惠民政策成效显著,从数据看,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25年的82%提升至2025年的92.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普惠性资源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等核心指标均位居西部前列,从社会反馈看,家庭年均学前教育支出占收入比重从15%降至8%以下,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政策的落地不仅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更让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薄弱地区倾斜,为教育公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川省学前教育惠民政策要点速览

政策类别 实施效果
财政投入 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 年均投入超50亿元,资助困难幼儿12万人次/年
普惠资源建设 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 新增学位50万,普惠园覆盖率达89.5%
保教质量提升 师资培养、游戏化教学、规范办园 教师合格率99.2%,严禁“小学化”倾向
特殊群体帮扶 “一村一幼”、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延时服务 留守儿童入园率100%,残疾儿童入园率85%

相关问答FAQs

Q1: 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有何区别?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A: 普惠性民办园是由社会资本举办、接受政府指导定价的民办幼儿园,其收费标准需报教育、发改部门备案,且不得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5倍,公办园由政府举办,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物价部门核定执行,两者在保教质量、安全标准上基本一致,普惠性民办园可享受政府生均补贴和师资培训支持,确保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

Q2: 如何申请学前教育阶段的困难幼儿资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 申请困难幼儿资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供养人员幼儿、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幼儿等,家长需向所在幼儿园提交申请表、低保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等,由幼儿园初审后报县级教育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保教费减免将直接抵扣或发放至家长账户,具体金额按当地公办园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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