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优化调整,以适应行业新需求和政策新导向,根据最新政策要求,一建继续教育在学时、内容、形式及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规范,旨在提升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最新通知,一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为60学时,选修课学时为60学时,总计120学时,必修课聚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管理、新技术应用等核心内容;选修课则涵盖绿色建筑、智能建造、BIM技术、工程纠纷处理等拓展领域,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学时或未通过考核的,将影响注册延续。
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最新政策强调继续教育的实用性和前瞻性,内容设置紧扣行业发展热点,必修课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更新,以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绿色施工规范等标准解读;选修课则引入“双碳”目标下的施工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前沿课题。
形式上,政策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线上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等平台参加网络课程,灵活安排学习时间;线下采用集中面授、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互动性和实践性,部分省份试点“学时认定+实践考核”模式,将参与重大工程、技术创新等实践成果纳入学时统计。
继续教育管理要求
为保障学习质量,政策对继续教育管理提出严格规范,1. 学时记录:需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学时登记,系统自动记录学习轨迹,杜绝虚假学时;2. 考核方式:必修课需通过线上结业考试,选修课可提交学习心得或实践报告,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学时证明;3. 注册衔接: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是注册延续、变更的必备材料,未提供者将不予办理,政策明确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卖学时”,需确保课程内容与实际执业需求紧密结合。
政策实施要点与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注册人员需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完成继续教育,逾期未完成的需重新学习;
- 异地学习:跨省执业人员可使用原所在地学时证明,但需提前向注册地住建部门报备;
- 学时折算:参与行业标准编制、重大科研项目等可申请折算部分选修课学时(最高不超过30学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政策影响与展望
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一建继续教育市场,推动行业从“证书挂靠”向“能力本位”转型,随着建筑工业化、数字化转型的加速,继续教育内容将更多融入智慧工地、建筑信息模型(BIM)、工程总承包(EPC)管理等新知识,助力建造师适应新时代工程管理要求。
相关问答FAQs
Q1:一建继续教育学时是否可以一次性完成?
A:可以,政策允许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完成全部120学时学习,但建议合理分配时间,避免因突击学习导致效果不佳,线上课程学习有效期为1年,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及考核。
Q2: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线下面授,是否有替代方案?
A:是的,政策明确线上学习为主,线下为辅,注册人员可通过官方授权的线上平台完成90%以上的学时(必修课和选修课均可),仅剩余部分选修课可根据当地要求参加线下研讨或提交实践报告,具体比例以各省住建部门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