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县管校聘政策是我国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该政策通过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打破教师校际流动壁垒,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涵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校际间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教师“校籍固化”问题突出,导致部分学校师资过剩而偏远学校师资匮乏,为破解这一难题,教育部于2025年起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25年将其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县管校聘”的核心是“县级统筹、学校聘用”,即教师编制和岗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根据教学需求自主聘任教师,具体而言,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跨校交流、考核奖惩等宏观管理;学校则拥有用人自主权,通过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教师岗位,实现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身份转变。
政策实施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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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与岗位统筹管理
县级教育部门打破校际编制壁垒,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各校学生规模、学科需求等核定编制,建立“编制池”和“岗位池”,某县将全县中小学教师编制统一调配,对超编学校实行“出编进编”,对缺编学校优先补充,确保师资均衡。 -
竞聘上岗与双向选择
教师竞聘采取“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三级流程,校内竞聘优先,未聘教师可参与跨校竞聘;仍未上岗的,由县级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缺编学校,或参加转岗培训,这一机制打破了“一校定终身”的固化模式,激发了教师专业发展动力。 -
考核评价与激励保障
建立以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生成长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对长期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生活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引导教师向基层流动。 -
权益保障与人文关怀
政策明确要求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对未聘教师提供转岗培训、待岗培训等服务,避免“一聘了之”,建立教师申诉机制,确保竞聘过程公开透明,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政策成效与面临的挑战
成效显著:
- 促进师资均衡:通过跨校交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师资结构得到优化,某实施县管校聘政策的省份,农村学校高级教师占比三年内提升12%,城乡师资差距逐步缩小。
- 激发队伍活力:竞聘机制倒逼教师主动提升专业能力,2025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参与培训的比例达98.6%,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 提升教育质量:师资均衡带动教学质量提升,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学业成绩差异系数从2025年的0.45降至2025年的0.32,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
挑战仍存:
- 校际利益协调难:部分优质学校不愿释放优质师资,县级统筹难度较大。
- 教师心理适应问题:部分教师对竞聘存在焦虑情绪,需加强政策解读与心理疏导。
- 配套机制待完善:部分地区编制核定标准滞后,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性有待提升。
政策优化方向
“县管校聘”需进一步深化:一是强化县级政府统筹责任,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引入学生、家长等多方评价;三是加大农村教师保障力度,通过提高津贴、改善生活条件等稳定基层师资;四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教师资源调配平台,实现精准化管理。
相关问答FAQs
Q1:“县管校聘”是否意味着教师会被随意调离原学校?
A:并非随意调离,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校内竞聘是主要方式,教师优先在本校岗位选择,跨校交流需基于双向自愿,且需考虑家庭困难、个人身体状况等因素,县级教育部门会统筹协调,确保教师流动合理有序。
Q2:实施“县管校聘”后,教师职称评定会更公平吗?
A:是的,政策将职称评定与师德表现、教学实绩、服务基层经历等挂钩,并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职称评审时可适当放宽论文、课题要求,重点考察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有效提升了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导向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