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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来宾市教育部最新入学政策有哪些调整?

来宾市教育部入学政策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旨在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提升教育质量,政策内容涵盖入学原则、适用对象、报名流程、特殊群体保障等多个方面,为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来宾市教育部入学政策

入学基本原则

来宾市教育部入学政策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初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选拔学生,招生范围根据行政区划和学校布局合理划定,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学校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适用对象与年龄要求

  1. 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来宾市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入学。
  2. 初中入学:具有来宾市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通过“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升入初中。

报名流程与材料准备

(一)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全市实行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来宾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及家庭住址等。
  2. 现场审核: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公布。
  3. 录取通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凭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二)所需材料

  1. 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
  2. 随迁子女: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来宾市的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3. 其他特殊情况:如优抚对象子女、残疾儿童等,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特殊群体保障措施

  1.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保障其平等享受教育资源。
  2. 残疾儿童入学:具备学习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特教学校或送教上门方式接受教育。
  3. 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入学。

学区划分与动态调整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布局及交通状况,科学划定学区并适时调整,学区划分需向社会公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需提前一年公布,学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范围或拒收符合条件的学生。

违规招生处理机制

政策明确禁止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学科类培训测试,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选拔生源,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家长,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政策咨询与监督渠道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政策:

  • 来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772-4278035
  •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详见当地政府官网
  • 监督举报电话:0772-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非来宾市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来宾市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非来宾市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父母一方持有来宾市有效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1年;(2)父母一方在来宾市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3)父母在来宾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由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问题2:如果学区内的学校学位已满,孩子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当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属地教育局统筹协调,优先安排至邻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若周边学校均无空余学位,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家长可关注教育局发布的调剂通知,及时了解安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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