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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高考政策有何变化?

山东省作为我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自2025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以来,始终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紧密结合本省教育实际,稳步推进新高考政策落地实施,山东省教育厅作为全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制定、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构建了科学、公平、高效的新高考体系,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才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东教育厅 新高考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山东省新高考政策的核心变化体现在“3+3”科目组合、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多个维度,在科目设置上,打破传统文理分科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等级考试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及未来专业发展方向,灵活组合考试科目,这一设计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有效提升了学习主动性和针对性,山东省教育厅在政策实施前进行了广泛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学校、教师、家长及学生意见,确保科目设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针对选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功利化”倾向,教育厅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强调学校要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理性选择,避免盲目跟风。

学业水平考试是新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则计入高考总成绩,其成绩以等级形式转换后计入总分,山东省教育厅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命题评价、成绩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试结果的可信可用,为保障考试质量,省教育厅建立了命题专家库,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完善命题质量监控体系,同时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提升考试组织实施能力,针对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教学的关系,教育厅明确要求学校不得因考试而随意调整教学计划,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组织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是新高考改革的另一亮点,旨在打破“唯分数论”,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山东省教育厅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成长过程,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可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相关要求,对考生综合素质提出具体标准,为确保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教育厅强调写实性记录与过程性管理,要求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升其评价能力和责任意识,避免评价流于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学生关注全面发展,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高中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在招生录取机制方面,山东省新高考政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为适应改革要求,山东省教育厅优化了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规则,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模式,取代了传统的“学校+专业”模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降低了调剂专业的风险,同时促使高校更加注重专业建设,提升专业竞争力,在录取过程中,省教育厅加强了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政策、计划、分数线等信息,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厉打击招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针对新高考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厅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山东教育厅 新高考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确保新高考政策顺利实施,山东省教育厅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专项培训、教研活动等方式,提升教师对新高考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特别是加强对选科指导、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等领域的教师培训,二是推进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加大对学校的经费投入,更新教学设施,满足选课走班、实验教学等需求,三是强化考试招生管理,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考务人员培训,确保考试安全;推进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新高考政策的内容和意义,争取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还高度重视新高考政策的评估与调整,建立了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效果,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优化完善,在选科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部分学科的选考比例进行动态监测,引导学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录取过程中,加强对高校招生计划的审核与调控,确保区域间、城乡间的入学机会公平,通过持续的政策完善,山东省新高考改革不断深化,学生的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高校的科学选才能力显著提升,高中教育的育人功能有效发挥。

相关问答FAQs:

  1. 问:山东省新高考政策下,学生如何选择等级考试科目?选择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学业成绩以及未来拟报考的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考试科目,选择时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个人兴趣与学科优势,选择自己擅长且感兴趣的科目,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二是高校专业招生要求,部分专业对选考科目有明确限制(如理工类专业通常要求选考物理),学生需提前了解目标院校的专业选科要求;三是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结合未来想从事的行业和职业方向,选择与之相关的科目,为大学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学校应加强生涯规划教育,为学生提供选科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理性选择。

    山东教育厅 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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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问:山东省新高考中的“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与传统的“学校+专业”模式有何区别?对考生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答:“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以专业(类)为志愿单位,考生直接填报具体的专业(类)及对应的学校,而传统的“学校+专业”模式是以学校为单位,考生先选择学校,再在选定的学校范围内选择专业,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选择权不同,“专业(类)+学校”模式赋予考生更大的选择自由,考生可以直接选择心仪的专业,避免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二是录取逻辑不同,新模式下,高校先按专业(类)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更注重专业的匹配度;三是风险不同,传统模式下,考生若服从调剂,可能被调剂到录取分较低的专业,而新模式下,考生只需填报自己愿意就读的专业(类),降低了调剂风险,对考生而言,填报志愿时需更加关注专业的内涵、培养目标、就业前景以及高校的专业实力,同时结合自身成绩和位次,合理选择志愿顺序,提高录取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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