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教育局网招生政策是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重要依据,旨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结合县域教育资源配置和人口变化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从政策依据、基本原则、招生范围与对象、报名流程、录取办法、特殊群体保障及政策咨询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政策依据与基本原则
磐安县教育局招生政策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最新指导意见,结合磐安县“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基本原则包括:一是“免试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址就近入学;二是“公平公正公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分级负责管理”,县教育局统筹协调,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实施;四是“以人为本”,对特殊群体子女实施分类保障,确保教育机会均等。
招生范围与对象
(一)招生范围
- 公办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服务范围由县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行政区划等因素划定,通常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须提供房产证明)为依据,具体范围可在磐安县教育局官网“招生政策”专栏查询年度招生划片地图。
- 民办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磐安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剩余学位可适当面向县外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二)招生对象
-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磐安县户籍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 初中一年级:磐安县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符合跨区域入学条件的非户籍小学毕业生。
- 特殊群体:包括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胞子女、残疾儿童等,按国家及省、市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报名流程与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线下审核”方式,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局通知为准(通常为每年5-6月)。
| 环节 | 操作说明 | 所需材料 |
|---|---|---|
| 线上报名 | 家长登录“磐安县教育局招生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专栏,如实填写学生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 |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或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
| 材料审核 | 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县教育局进行复核,对存疑材料要求家长线下提交原件核验。 | |
| 录取结果公示 | 7月底前,公办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民办学校同步完成录取并随机派位(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 | 可通过教育局官网、学校公告栏或系统查询结果。 |
| 入学报到 | 8月底前,被录取学生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 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原件。 |
录取办法与分班原则
-
公办学校录取:
- 户籍优先:优先录取户籍与房产(或实际居住地)均符合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学生;
- 统筹安排:因学位不足无法全部录取的,按户籍落户时间、房产取得时间等顺序统筹调剂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非户籍人口子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需持有磐安县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按照“积分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积分细则由县教育局每年制定。
-
民办学校录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实行“公民同招”,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县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和家长代表监督;
- 未录取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公办学校。
-
分班原则:所有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
特殊群体保障措施
- 残疾儿童少年: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
- 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享受教育优待,由县教育局协调优先安排到优质学校。
-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各学校建立关爱档案,落实资助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政策咨询与监督
家长可通过磐安县教育局官网(http://jyj.panan.gov.cn)、咨询电话(0579-8466XXXX)或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咨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招生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相关问答FAQs
Q1:非磐安县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如何申请磐安县公办学校入学?
A:非户籍流动人口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持有磐安县有效居住证(截至当年报名日期已满6个月);②父母一方在磐安县依法缴纳社保(截至当年报名日期已满6个月);③子女年龄符合入学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等材料,通过“浙里办”APP线上报名,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Q2:如果报名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未被录取怎么办?
A: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automatically 纳入公办学校招生统筹范围,由县教育局根据其户籍、居住地及周边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确保其顺利入学,家长无需重复报名,系统将自动完成调剂。

